2021年10月26日

R1740. 野獸該死. The Beast Must Die








R1740. 野獸該死. The Beast Must DieNicholas Blake. Cecil Day-Lewis/謝佩妏。馬可孛羅。2021319頁。2021/10/18-2021/10/19
 
推理小說家法蘭克.卡恩斯的稚子因車禍喪生,不知名的兇嫌駕車逃逸不知所蹤。悲痛欲絕的法蘭克決定自己緝拿兇嫌並加以嚴懲,於是以寫作筆名的假身分展開調查。就在找到兇手並正要執行駕船「失事」的完美謀殺時,卻因詳細記載心路歷程的日記早先一步被兇手尋獲並交由律師,事跡敗露而不得不放棄殺人計畫。然而,就在同一天,該死的人因為服了毒藥還是死了。為了自清,法蘭克趕緊聘請名偵探奈丘.史川吉威前來調查事實真相,還他清白。
 
依照動機,包圍在死者身邊的嫌疑人有:為了家族名譽願付出一切的嚴厲母親、生意合夥人、長期被家暴的妻子、軟弱的兒子、移情別戀的情婦/小姨子。玄虛故弄了好一陣子後,還是靠名偵探和兇手坦白的對話得到真相—無法下定決心的復仇者,在仇家終於坦白犯行卻又毫無悔意後,終於動了殺意,將之前的計畫縝密執行到最後。
 
報仇者得償夙願,但在伸張「正義」的同時,也得為他人認為的正義付出代價。書名便是闡述「野獸得死,人也得死,兩者命運相同。」這樣的概念而來。書末更用了狄更斯《雙城記》的名句:”It is a far, far better thing that I do, than I have ever done.” 來說明即便名偵探也無法用律法來評論「血債血還、一命抵一命」的蒼涼意義。
 
這書的一大特色是對話中大量使用許多莎翁名句、文學典故、歷史事件、聖經人名等等,要不是翻譯家的精闢附註,還真的無法領略信手捻來的巧妙涵義。此外這書雖是於1938年出版,奇妙的是讀起來並不會有太大的「過時感」。查了一下資料,2021年甚至拍成了電視劇,而且似乎並不準備一季就要講完故事。
 
附帶一提的是,查資料時發現,作者Nicholas Blake其實是著名的桂冠詩人Cecil Day-Lewis為增加收入,動手寫偵探小說時取的筆名。雖說對英詩一竅不通,但Day-Lewis這個姓氏……跟Daniel Day-Lewis會有關係……嗎?
 
不會吧!
 
真的是因為看了《The Age of Innocence》而深深著迷的那個Daniel Day-Lewis的爸爸耶!
 
看完父子倆人的wiki,哇!還真的不是蓋的,一家子——桂冠詩人父親、女明星母親、演員哥哥、名廚美食家妹妹——全都是藝術家。話說耳濡目染固然影響甚鉅,但「遺傳」恐怕才是居功厥偉的大功臣啊!
 
親愛的爸爸媽媽,我沒成為大文豪,真的真的真的,不能怪我啊!
 
呵呵呵呵!奸笑幾聲。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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