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6月8日

R1076. The Affair












R1076. The AffairLee ChildDelacorte2011405頁。12/05/31-12/06/07



故事發生在1997年,這件事件結束之後,Jack Reacher被強迫「自願」退伍,開始游走美國各地。也就是說,這本書是Reacher系列第一本書的「前傳」。


1997年,Reacher還是官拜上校的軍隊警察,奉命到密西失必的Carter Crossing小鎮,調查一樁三條人命的命案。



Carter Crossing 是個只有一條鐵路經過的小鎮,午夜時分,長達上百車廂的火車轟隆隆經過是鎮民共同的生活重心。小鎮賴以生存的是一個軍事基地,裡面似乎是個特訓組織的所在。



故事一點也不複雜,三名死者的共通點就是年輕美女,最大的嫌疑犯不難找,就是跟這三名女子都交往過的一名軍人。可是要抓這人不容易,因為這年輕人來頭不小,他老爸是參議員。被施壓的軍事單位完全不跟當地警察一位絕世美女,海軍退役的Elizzabeth Deveraux合作。Reacher的工作,除了暗中查出真相外,似乎也肩負要幫軍隊擦屁股的責任。



所以寫了四百多頁,最懸疑的地方,不過是一些資料,告訴你那個美女警察才是兇手。不過這部分寫得很沒說服力,通書反而聚焦在DeverauxReacher的男女關係上,描寫性愛場面我沒意見啦!但是這書六次的床戲,跟系列其他幾本相比,感覺上就整個不敬業起來了。



最後哩?Reacher照老規矩,將兇手和他那個專門包庇他兒子的老爸,奉正義之名,直接了結完事。



書看了好久,好幾次那些字都是看過沒懂,只好重複再讀一次,兩次。是當時心事太多?還是因為實在無趣?大概是50/50的比重吧!



又,這本書一開始其實還蠻有意思的,作者花了一大堆篇幅描寫Reacher在五角大廈內行走,隨時準備被人逮捕或幹掉,但什麼事也沒有的走進了一個將軍的辦公室,然後故事就跳到之前,讓我們知道他為什麼會突然要到五角大廈走那麼一遭。也就是說,手法是從整個事情的中後段一個點寫起,然後從頭說,然後回到五角大廈,因為這是整本書的轉折高潮,接著再往後講下去。



另外,還有一個地方忘了寫,描述Reacher在森林中追捕可疑的武裝人士時,在不知道要選擇向左或向右走,作者說,一般的右撇子,右腳會比左腳長,所以繞圈圈或選擇左右時,會習慣性往左走。



我很確定我的左腳比右腳長,因為長褲的褲腳的教訓,所以反論,我要嘛不是「天生」的右撇子,要不然就不是「一般」的右撇子……這是跟這小說沒啥關係的一點個人,嗯,非常私人的心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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