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2月13日

R1017. 寫給離家出走的女兒. Letter to My Daughter













R1017. 寫給離家出走的女兒. Letter to My Daughter。喬治‧畢夏普 (George Bishop, Jr) / 謝靜雯。皇冠。2011221頁。11/12/01-11/12/10



甩了女兒伊利莎白一巴掌的媽媽,我,蘿拉,在十五歲的女兒氣得黎明前開車離家出走後,開始自省自己落入與母親當年管教她時的惡性循環,並且藉由寫下回憶自己的少女時代,重新審視女孩成長到女人的艱辛過程。



一九六九年,十五歲的蘿拉和十七歲的提姆談起戀愛。蘿拉的父母堅信宗教,保守固執,即使路易斯安那州的高中已經種族融合,還是對黑人充滿歧視。對住在拖車裡的窮小子提姆和自己女兒談戀愛,而且還在發生關係的時候被逮個正著這種事,當然完全無法忍受。蘿拉因此被送入天主教女子學校,提姆為了將來自願從軍到越南打仗。



小兩口的感情只有靠信件往返,但因為生活層面完全不同,蘿拉漸次融入屬於她這個年紀的生活圈,對提姆描寫的越南戰場上越來越陰暗的一面,逐漸沒有了共鳴,甚至不想要再有任何接觸。



然後,提姆意外的死在戰場上,十七歲的女孩這才發現自己的感情,就像伊利莎白‧巴萊特‧勃朗寧的詩一般─我會在死後愛你更長更久



I SHALL BUT LOVE THEE BETTER AFTER DEATH.
(Elizabeth Barrett Browning. Sonnets from the Portuguese, NO. 43)



真得跌跌撞撞才會長大嗎?也許有的人比較幸運,在那樣為難自己也為難別人的年紀裡,不需要碰的傷痕纍纍的滿身包。但那是少數人吧?我想。



常常在和媽媽意見相左後,才會想起媽媽其實也年輕過。奇怪的是,我從來沒有那種─以後我要是當媽的話,我一定不要像她這樣,……的念頭。我一直疑惑著母親的成長,卻似乎從沒有任何自信我所討厭的部分,可以完全的從理想的母親形象中去除掉。我沒想過可以做的比她更好,所以,我從來沒有真的想要扮演同樣的角色過。



這樣想想,我才是那個真正怯懦的人。對生命的挑戰,總是旁觀一陣,挑挑毛病,自以為瀟灑地掉頭走人。歲月,從來都不給懦夫重來的機會的。

過了,就過了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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