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次的故事跟美國的二級房貸有關。
林肯律師Mickey Haller因為經濟的壓力,到處張貼廣告,以量製價,積少成多。大多數的客戶都是因為付不出房貸,面臨房子被銀行收回的窘境,所以Haller的工作便是找銀行協談,在法律空間中找到保住房子的方法。
Lisa Trammel也是面臨房子被查封的一員。本是老師的Lisa,丈夫不告而別,獨自撫養兒子,因為積極參與反對銀行接收房子的組織活動,不但丟了工作,還被告上法院,不准她靠近銀行一定的距離。
此時,銀行管理這方面的高層卻在自家銀行的停車場內,被人重擊身亡。Lisa是最大的嫌疑犯,Haller當然接下這個受媒體和社會矚目的大案子。
故事大部份的情節都是在法院上的交鋒,Haller和個他從來沒贏過的檢察官針鋒相對。雙方常會使出合法的「賤招」,故意把手上的資訊或證物hold到最後,讓對方沒有時間去查證或想出對策。
除此之外,還有Lisa丈夫的下落,好萊塢金錢遊戲;銀行轉包出去的房屋債權牽涉的東岸黑社會…這也是後來Mickey之所以會打贏官司的原因─將整個案子導向有嫌疑的第三者,而當這位房債公司大亨為了自身權益引用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(The Fifth Amendment),其中的一條:「政府不得強迫當事人作不利於自己的證詞,即任何人不得被迫自證其罪。」,也就間接播下兇手可能不是Lisa,而是這位拒絕回答問題的大亨。
但,到底人是誰殺的?
真相在最後幾頁很快揭露。努力證實的「無辜」,其實是高明的脫罪。只是覺得當初在法院上的那些辯證,最後還真的好像只是表演。最有利的論點:一個五呎三吋的女子,如何在六呎三吋的男子頭上,敲出致命的一擊?
可以想像嗎?作者竟然是在最後的慶功宴上,孩子玩著小線綁著氣球而聯想到的。
但兇案現場有氣球碎片嗎?
縝密當中的巧合。說服力有些微弱就是。
故事末了,Mickey蠢動的正義感還是戰勝,他決定要努力和前妻復合,競選檢察官一職。所以接下來的書,他將再也不是坐在林肯大轎車內的辯護律師﹝其實這本書他就已經很少在車上「辦公」了﹞,而是要讓女兒和前妻感到「驕傲」的檢察官?
端看作者怎麼變戲法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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